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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0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0-03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
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对2019年1月1日
至该准则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
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

                                      1
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和 2019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
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2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等。
    公司目前暂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
实际影响。
    3、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
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
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目前暂不涉及债务重组业务,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暂无实际影
响。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
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最近二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
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3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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