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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21-01-27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006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监事鲍一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司监事会主席鲍一青先生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0 股。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鲍一青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鲍一青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鲍一青先
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鲍一青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 月 4 日       32.56         2,000,000       0.02%

  合计              -                -                32.56         2,000,000       0.0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高管锁定股          67,810,645           0.79%     67,810,645          0.79%
鲍一青
             无限售流通股        22,603,548           0.26%     20,603,548          0.24%

            合计                 90,414,193           1.05%     88,414,193          1.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鲍一青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因权益分派送转所获
得的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鲍一青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鲍一青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
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鲍一青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