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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立军)2021-04-27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
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相关议案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0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10次,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保持了充分沟通,认真审议并表
决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并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20年1月20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8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公司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借款预计额度提供
担保、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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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年6月11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调整公司 201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7月13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拟注册发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0年8月6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赎回全部
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0年8月10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0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符
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保持密切联系,积极调查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各大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市场
和产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
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履
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度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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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共参加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相关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董监
高薪酬的相关议案。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共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取得的成果及2020年将实施的战略规划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共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提名公司总经理的相关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信息。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
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查阅董事会议案相关文件,详
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
东。
       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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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立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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