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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雷                联系电话:021-587962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雨扬              联系电话:021-58796226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加威              联系电话:021-5879622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超                联系电话:021-5879622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执行规制度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有效地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
文件是否一致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关注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持续督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建立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了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年6月1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融资新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公司及聘请的中介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机构能很好的配合保荐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4.依照监管要求履行整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不增资小额贷款公司及类金融业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1、2020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保
交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63
        报告事项                               说明
及整改情况                  号),因保荐机构管理11只私募资管计划,投资
                            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均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
                            值的25%,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保荐机
                            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该事件发生后,保荐机构资产管理部高度重视
                            并对相关业务环节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已采取的
                            整改措施包括:修订银行存款制度和债券权限制
                            度,收紧各类组合对单一发行人的限额;审慎开
                            展热门业务和产品,停止发行有较高业绩比较基
                            准的固收+期权类产品;对存续中的银行存款和银
                            行债券持仓进行严格梳理和筛查,对部分银行跟
                            进调研,降低低评级银行的风险敞口;加强与风
                            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的协同和管控合作,增强
                            资产管理业务一道防线和二道防线之间的互动;
                            在内部开展严肃问责等。

                            2、2020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出具
                            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67号),因保荐机构投
                            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
                            不完善,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保
                            荐机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保荐机构有关部门讨论研
                            究并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措施,包括持续加大投行
                            内控人员招聘力度;进一步完善并细化相关内控
                            流程;对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指
                            定专门部门负责廉洁从业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雷                夏雨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唐加威              陈 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