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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1-06-26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053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议案》。为进一步拓宽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
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东方财富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
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决议有效期自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方财富证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
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东方财富证券资金需
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
民币 100 元,数量不超过 12,000 万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
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
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
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授权
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向东方财富证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东方财富
证券股东优先配售。
    7、担保方式: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
式。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
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或回购
条款。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以及
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用途。
    10、偿债保障措施:东方财富证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授权东方财富证
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
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上市或挂牌转让安排: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12、授权事项:为了有效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与发行,在东方
财富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基础上,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
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维护东方财富
证券利益最大化角度,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东方财富证券股东
大会决议,根据东方财富证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具体募
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
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以及其他本次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签署有关协议;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所
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上市
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
整;
    (5)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上市、还本付息等事
宜;
    (6)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东
方财富证券《公司章程》规定须由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或申报文件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
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同意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与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上市的所有相关事宜;
    (9)以上授权有效期自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自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债券审批效率高,募集资金用途灵活,且成本较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有利于拓宽东方财富证券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促进公司证券业务稳步
健康发展。
    本次东方财富证券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