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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2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06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郑立坤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
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5 日
    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7.董事长其实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副董事长郑立坤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76 人,代表
3,454,840,2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261%。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 371 人,代表 820,847,9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418%。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7 人,代表 2,816,979,0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25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9 人,代表 637,861,2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1714%。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4,807,9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1%;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30,819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20,815,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反对 30,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
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4,808,2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1%;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30,499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20,815,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反对 30,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4,821,2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95%;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17,499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20,828,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7%;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反对 17,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68,533,1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5018%;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反对 86,304,47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8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34,540,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856%;
弃权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反对
86,304,4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41%。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54,781,97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83%;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56,799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20,789,6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反对 56,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雷丹丹律师和方祥勇律师出席见
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