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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东财转3的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3111              债券简称:东财转3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东财转3”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5 个交易日超过“东财转 3”转股价格的 130%,已触发“东财转 3”的有条件
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内不行使“东财转 3”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
前赎回“东财转 3”。
    2、以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东财转 3”再次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东财转 3”的提前
赎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第 8 次上
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5 号)
同意注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5,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可转债”),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8.00 亿元。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东财转 3”,债券代码
“123111”。
    根据相关规定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东财转 3”转股
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7 年 4 月 6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8.08 元/股,因公司实
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转股价格
调整为 23.35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东财转 3”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
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
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股票连续 15 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23.35 元/股)的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已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不提前赎回“东财转 3”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内不行使“东财转 3”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东财转 3”。
    以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东财转 3”再次触发有条
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东财转 3”的提前赎
回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东财转 3”的情况
    在本次“东财转 3”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即在 2021 年 5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东财转 3”的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其实先生卖出“东财转 3”13,733,511
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黄建海女士卖出“东财转 3”
10 张;公司副总经理程磊先生卖出“东财转 3”124,500 张。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