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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财转3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2-01-17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3111              债券简称:东财转3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财转 3”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7日,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23.35元/股)的
130%。后续可能会触发“东财转3”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告,明确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东财转3”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1 年第 8
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5 号)同意注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5,80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东财转 3,债券代码:123111,以下简称“本次
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8.00 亿元。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
可转债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东财转 3”转股期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7 年 4 月 6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8.08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转股价格已调整为
23.35 元/股。
    “东财转 3”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首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同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东财转 3”的议案》,
决定 2021 年度内不行使“东财转 3”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东财转 3”。
以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东财转 3”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东财转 3”的提前赎回权利。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东财转 3”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
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
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23.35 元/股)的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未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至少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将满足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的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
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东财转
3”。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在满足赎回条件后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告,
明确披露是否行使赎回权。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
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东财转 3”的相关条款,请查阅 2021 年 4 月 2 日刊载于深
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4660526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