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2022-03-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要求,对东方财富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5 号)核准,东方财富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5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东财转 3”),期限 6 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80,000.00 万元 , 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 用 1,600.00 万元后 的 募集资金金额
1,578,400.00 万元,已汇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发行登记费、律
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407.45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77,992.55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24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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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东财转 3 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 2021 年 4 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发行东财转 3 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等职责。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制定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东财转 3 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东
财转 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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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发行东财转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东财转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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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东财转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1,577,992.55 1,577,992.55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1,577,992.55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 到预计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2) (3)=(2)/(1) 日期 效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东方财富证券营运资金 否 1,577,992.55 1,577,992.55 1,577,992.55 1,577,992.5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77,992.55 1,577,992.55 1,577,992.55 1,577,992.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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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无
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了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未包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人民币 719.0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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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东财转 3 募集资金无超募资金。
3、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未发生发行东财转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无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超募资金的情况。
5、终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东财转 3 募集资金无终止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方财富董事会编制的《东方财
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
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 61684426_B03 号《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
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4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2〕29 号)等有关规定及
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在 2021 年度的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通过:(一)查阅东方财富的三会
会议资料、信息披露文件;(二)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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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四)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五)查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对东方财富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东方财富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2 年)》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
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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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唐加威 陈 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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