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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2-073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融
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及补充营运资金,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东方财富证券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120 亿元),上述
决议有效期自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方财富证券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发行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含 1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
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根据东方财富证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
人民币 100 元,数量不超过 12,000 万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提请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
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东方财富证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
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提请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
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
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形式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
提请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东方财富证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向东方财富证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东方财
富证券股东优先配售。
    7、担保方式:由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
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由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
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或回购条款。
    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东方财
富证券流动资金,调整和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有
关政策的用途。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东方财富证券可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
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10、偿债保障措施:东方财富证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东方财富证券股
东大会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情况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挂牌转让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拟申请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提请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授权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
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12、授权事项:为了有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与发行,在东
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基础上,提请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授权
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或东方财富证券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从维护东方财富证券利益最大化角度,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13、决议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自东方财富证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东方财富证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
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证券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本次东方财富证券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最终能否获得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或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