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3-012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其实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2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 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2 日 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47 人,代表 4,759,902,8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0212%。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 342 人,代表 1,600,323,9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1107%。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1 人,代表 3,309,901,0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4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6 人,代表 1,450,001,8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9731%。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1、选举其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77,041,59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8.2592%。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17,462,76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222%。 2、选举郑立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742,841,418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6416%。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83,262,58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9%。 3、选举陈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554,412,5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6829%。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94,833,71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95%。 4、选举黄建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736,590,92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102%。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77,012,09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33%。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1、选举李智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746,570,205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199%。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86,991,37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69%。 2、选举朱振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745,747,574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026%。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86,168,74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55%。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 1、选举鲍一青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33,181,983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7.3377%。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3,603,15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816%。 2、选举黄丽鸣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746,473,166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179%。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86,894,33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雷丹丹律师和徐雪桦律师出席见 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