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关于上海海兰劳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18-143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兰劳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兰劳雷海
洋科技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兰劳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劳雷”)
拟向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天澄”)提供财
务资助不超过 3,500 万元。相关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资助金额及期限:总额度不超过 3,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海兰天澄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生
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等;
4、资金费用:借款成本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结合市场实际状况确定,按年
利率 8%计息,按季付息,可提前还款,已归还本金不再计息;
5、资金来源:海兰劳雷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兰天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海兰劳雷将与海兰天澄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8、海兰天澄承诺:对于 2017 年 12 月海兰信向其提供的财务资助 2,500 万元,
在借款到期日前海兰天澄承诺及时偿还。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海兰天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91510100684566629J
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 11 号
法定代表人:申万秋
注册日期:2009 年 02 月 05 日
注册资本:1007.5108 万元
公司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股票代码:871442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数码、通信产品的开发与销售;环保、
节能、安全、分析仪器仪表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的制造
与销售;环境污染的冶理及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工程监理;环保设备设
施的维护;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的开发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2、海兰天澄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兰天澄总资产 50,738,994.45 元,负债 40,326,308.24
元,净资产 10,412,686.21 元,资产负债率 79.48%。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海兰天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环境监测业务。经公司查阅海兰天澄财务报
表,海兰天澄的收入稳定。为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扩大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海
兰天澄拟采用股权融资、银行借款等多种形式加强抗风险能力,通过改善资本结构,
减少财务费用,提高盈利水平。
海兰劳雷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其管理,控制资金风
险,保证海兰劳雷资金安全;同时海兰天澄股东、总经理王和平先生承诺为本次财
务资助提供连带担保,进一步保证资金的安全。
综上,此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海兰劳雷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海兰劳雷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海兰劳雷以
自有资金向海兰天澄提供 3,5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按年化利率 8%
计息。
海兰天澄 2017 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海兰劳雷向海兰天澄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海兰天澄日常
经营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海兰劳雷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海兰天澄提供总额不超
过 3,500 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13,000 万元(含本次财务
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
外,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