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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兰信:2021-111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1-09-27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21-111
证券代码:123086           证券简称:海兰转债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7 日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钢”或“受让方”)通知,获悉
海兰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万秋和股东魏法军(以下合称“转让方”)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给海南海钢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万秋和股东魏法军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与海南
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申万秋和魏法军拟分别将其持有的 28,730,696 股和 2,269,304 股合计
31,000,000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海南海钢,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0612%,本次股
份转让的价格为 8.35 元/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股
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申万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南海钢)》。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协议
转让给海南海钢的 31,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海南海钢持股 31,000,000 股,持股比例
5.0612%,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1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类型                               变动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无限售流
                      28,730,697       4.6907%   -28,730,696                1    0.0000%
             通股
申万秋     高管锁定
                      86,192,090      14.0720%                  86,192,090      14.0720%
               股
             合计     114,922,787     18.7627%                  86,192,091      14.0720%
           无限售流
魏法军                12,671,102       2.0687%   -2,269,304     10,401,798       1.6982%
             通股
           无限售流
海南海钢                          0    0.0000%   31,000,000     31,000,000       5.0612%
             通股
  注:以上股数和比例以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2021 年 8 月 30 日)数据计算。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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