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 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兰信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3,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73,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余额包销。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 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 6 年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共计募集资金 73,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 费用 869.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2,132.60 万元(含利息收入 2.40 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 支行开立的账号 8110701012801971766 的人民币账户内。 1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9,874.88 万元,尚未 使用的金额为 62,597.12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39.40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338.15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 募集资金余额为 42,939.32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为 1,144.87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3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2,939.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该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董事 会四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 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定期 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 会报告。 2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与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途索海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五 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事宜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事宜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32440440 3,327.17 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10122001218501 61.8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10727801040011085 1.59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泰国际支行 8110701012801971766 9,528.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0000002679600038010367 1.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10727801040011101 -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622070100100015068 1.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622070100100015182 17.72 合计 12,939.32 上 述 存 款 余额 中 , 包 含 累 计 收 到 的 理 财 收 益 及 利 息 收 入 扣除 手 续 费 净 额 1,144.87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1: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变更情况 1)第一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 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 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 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 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具体地块信息和价 款情况尚在商讨程序中,公司会加紧督促相关协议的签订,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并 4 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第二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1)使用截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年 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 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 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 (2)变更原因 1)第一次变更原因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 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 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 海南瑞海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以其为主体实施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具有地理 优越性。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 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 主体变更为海南瑞海,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土地建 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上述“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 实施方式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5,100.61 万元不变。海南瑞海将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 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招商 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专 户。本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变更后,涉及需向 5 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 2)第二次变更原因 ①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 项目启动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相对迟缓,为确 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好推进公司海底数据中心 (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 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 资金余额 21,411.10 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算影响,具体金 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 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年末,公司将“年产 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最终尚未投入资金21,511.80 万元转为用于“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②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 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 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将在海南省临水县开展海底数据中心一期 项目。因此,为了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 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将“智慧海洋技术中心项目”的实 施主体变更为海鹦(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陵水县。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 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6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8 月 24 日,分别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1-2: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 2022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7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得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二、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 号)同意注册。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根据本次股 票发行方案,公司共发行股票 30,581,039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9.81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为 30,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共计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500.00 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 园支行 110905751110805 的人民币账户内。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共计(不含税金额) 598.11 万元外,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9,401.89 万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不适用。 8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809.8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 集资金余额为 20,597.84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11 万元和累计收到的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64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597.8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该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董事 会四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 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定期 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 会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 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 9 宜签订《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 110905751110805 597.8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4502450034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1122000000118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898902232010808 - 合计 597.84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11 万元和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净额为 1.64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1: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10 公司实际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得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 11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经审核,我们认为,海兰信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22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海兰信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 员。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2 附表 1-1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130.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63.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313.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313.3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338.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21%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已变更募投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 是 21,511.80 项目,不适 不适用 是 系统 360 件套项目 用 海底数据中心一期 是 21,511.80 12,034.37 12,034.37 55.94%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项目 海洋先进传感器综 合智能作业平台项 否 15,941.98 15,941.98 - - -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 是 24,801.53 24,801.53 8,428.90 8,428.90 33.99%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否 9,874.88 9,874.88 9,874.88 100.00% 不适用 否 合计 — 72,130.19 72,130.19 20,463.27 30,338.1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原因 13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启动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资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相对迟缓,为确保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为更好推进公司 UDC 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次变更: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第二次变更:实施地点由海南省三亚市变更为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海南省陵水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12 月,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30,000.00 万元转入一般 况 账户,用于日常经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已变更为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情况表。 其他情况 14 附表 1-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承诺 截至期末投资进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投入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性是否发 项目 项目 度(%)(3)=(2)/(1)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总额(1) 额 金额(2) 生重大变 期 效益 效益 化 年产智能船舶 海底数据 系统 370 件套及 2023 年 6 不 适 中心一期 21,511.80 12,034.37 12,034.37 55.94% 否 智能感知系统 月 用 项目 360 件套项目 智慧海洋 智慧海洋技术 2023 年 12 不 适 技术中心 24,801.53 8,428.90 8,428.90 33.99% 否 中心建设项目 月 用 建设项目 合计 — 46,313.33 20,463.27 20,463.27 — — — — 第一次变更,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投建的智慧海洋技术中心,是作为海洋数据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为公司拓展海洋数据业务提供全面技术支 撑。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是公司目前着力拓展的主营业务方向,且公司在三亚已布局了海底数据中心示范项目。为了 提高公司各领域业务的联动性,契合公司实现从设备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向数据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规划。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变更原因、 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议案同意将“智慧海洋技 决 策 程 序 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实施主体由海兰信变更为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 及 信 息 披 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实施方式由购置物业并搭建基础研发和办公环境变 露 情 况 说 更为购置土地建设研发中心和办公用房,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配套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明 第二次变更,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和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同意公 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项目启动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资 源调配、募投项目推进工作相对迟缓,为确保在手订单的及时执行,上述项目进度有所延后。现为更好推进 公司海底数据中心(UDC)业务加速发展,结合公司各业务体经营情况,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15 变更后的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承诺 截至期末投资进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投入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性是否发 项目 项目 度(%)(3)=(2)/(1)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总额(1) 额 金额(2) 生重大变 期 效益 效益 化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 21,411.10 万元(受审议日期与实施日期利息及理财收益结 算影响,具体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当日帐户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 司高恩(海南)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年末,公司将“年产智能船舶系统 370 件套及智能感知系统 360 件套项目”最终尚未投 入资金 21,511.80 万元转为用于“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智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 慧海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三级公司海南瑞海海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鹦(海 南)技术有限公司。 未达到计 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 原因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16 附表 2-1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01.8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09.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09.8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达到 本 年 是 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预定可使 度 实 达 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进 度 (%)(3) =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用状态日 现 的 预 计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额 (2) (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海洋基础工程 2025 年 12 不适 技术服务能力 否 20,581.32 20,581.32 0% 否 月 用 建设项目 不适 补充营运资金 否 8,820.57 8,820.57 8,809.80 8,809.80 99.88% 否 用 合计 — 29,401.89 29,401.89 8,809.80 8,809.80 — —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17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用闲置募集资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金暂时补充流 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12 月,公司已将 动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 20,000.00 万元转入一般账户,用于日常经营。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资金中,除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 集资金用途及 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0,000.00 万元,本表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等合计为 598.11 的问题或其他 万元后的余额。 情况 18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铎 王立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