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 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文件要求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时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 更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王子冬、李国强、姜军 2018年10月19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