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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升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或“公司”)2017年度创业
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升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
对当升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54,7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1.59元,扣除保荐及
承销费用人民币11,8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306.53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40,67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2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2号”验资
报告(认购总额),于2018年3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3号”验资报
告(募集净额)。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1       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       116,013.19       114,717.26

 2       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                 8,981.13         8,981.13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5.68        25,005.68

                        合计                        150,000.00       148,704.0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
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
构性存款,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
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投资品种

                                         2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公司不会将该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
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上述银行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决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经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六)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签署相关合同或
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
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


                                   3
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
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
应的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的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批准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
授权人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如果单笔交
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
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
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
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上述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单次或一个会
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理财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后,应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超过公司净资产10%,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拟
于2019年5月17日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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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当升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当升科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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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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