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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2021-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Beijing Easpri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代码            300073
      注册资本            453,620,538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彦彬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100160
        电话              010-52269718
      公司网址            www.easpring.com.cn
      电子邮箱            securities@easpring.com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 特 定 投 资 者发 行 人 民币 普 通 股( A 股 )70,654,733 股, 募 集 资金 总 额 为
1,499,999,981.5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7,040,675.0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2 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1490003 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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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决定将江苏当升三期工程产能建设方案由原计
     划的 18000 吨调整为 8000 吨,另外 10000 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公司常州锂
     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20000
     吨产能合并实施。该部分产能的建设主体由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当
     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此外,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
     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调整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
     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上述变更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68,521,560.79 元(含利息
     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20000000529014781112386             1,146,294.70     活期

 北京银行玉泉营支行      20000000529000037460915           1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529014782020173           141,000,000.00    七天通知

                         608967894                                539.53      活期
 民生银行万寿路支行
                         631787914                                  0.00      活期

                         110002000049502                     4,094,644.88     活期

                         110001000001372                    4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韩亚银行
                         110017000013452                    18,000,000.00    七天通知

                         110017000013352                     2,000,000.00    七天通知

  招商银行海门支行       513902744010966                     3,328,349.96     活期

                         32101560027519270000                 100,000.00      活期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32101560027657090000                 338,883.24     协定存款

                         20000043245714660038721             4,512,848.48     活期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20000043245700037461036           41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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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20000043245700037777170           144,000,000.00   七天通知

  合计                                               868,521,560.79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职责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三、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当升科技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
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
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成熟性、
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
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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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先后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9 月 18 日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诉讼涉及金
额合计 4.07 亿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3%。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
述重大诉讼事项,直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才在《关于重大诉讼及相关进展的公
告》中补充披露。就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
函[2019]第 158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9 年 11 月 19 日对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通过持续督导培训等方式督促公司进行相关事项的
改正,加强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意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除本报告书第四部分所描述的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外,公司
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
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
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
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的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持
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提出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当升科技于 2018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 4 月 25 日披
露了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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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 2018 年年
度报告、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 2019 第一季度报告、2019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 2020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0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经保荐机构审阅,
当升科技披露的上述报告内容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
形。
       持续督导期间,除本报告书第四部分所描述的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外,当升科
技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保荐机构认为:除本报告书第四部分所描述
的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外,当升科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时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进行;当
升科技募集资金按照监管部门批复、公开披露的招股文件所承诺用途和已履行审
议程序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公告文件进行使用;不存在未履行审议
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升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仍有 868,521,560.79 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当升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
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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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王家骥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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