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 21号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30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225,625,8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738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 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7名,代表股份数108,949,42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177%。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数116,733,30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3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名, 代表股份数56,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5名,代表股份数108,892,5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52%。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25 名,代表股份数108,892,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52%。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 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3,395,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3.6002%;反对7,069,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39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79,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12%;反对7,069,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经表决:同意 103,396,8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93.6011%;反对 7,066,6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72%;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7%。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21%;反对7,066,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62%;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0.0017%。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经表决:同意 103,396,8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93.601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2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经表决:同意 103,396,8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93.601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2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经表决:同意 103,396,8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权的 93.601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1,880,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512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8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 2.05 发行数量 经表决:同意 103,396,8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93.601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1,880,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512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8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 2.06 限售期 经表决:同意 103,396,8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93.601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1,880,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512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8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 2.07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经表决:同意 103,396,8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93.601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1,880,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5121%;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8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 2.08 上市地点 经表决:同意 82,856,0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75.0064%;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20,540,7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8.5947%。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81,340,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74.6586%;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879%;弃权 20,54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8.8535%。 2.09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经表决:同意 74,687,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67.6116%;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28,709,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5.9895%。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3,171,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7.1609%;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5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879%;弃权 28,709,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6.3512%。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经表决:同意 74,687,4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67.6116%;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6.3989%;弃权 28,709,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5.9895%。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3,171,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7.1609%;反对 7,06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4879%;弃权 28,709,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6.351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3,396,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3.601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39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2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3,396,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6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权的93.601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39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2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3,396,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3.601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39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2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经表决:同意103,396,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3.601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39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80,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21%;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3,468,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3.6664%;反对6,996,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33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952,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783%;反对6,996,4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2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25,364,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8842%;反对261,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0.11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8,688,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02%;反对26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0.23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3,395,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8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权的93.6002%;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398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0.0009%。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1,879,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5112%;反对7,068,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487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0.000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03,584,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3.7707%;反对6,881,2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6.22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2,068,1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6840%;反对6,881,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3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宁、王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9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