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1-07-06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
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进行
了事前审核,公司制定的上述制度有利于推进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科改示范行动”的要求,符合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二、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修订上述制度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完
善了公司的市场化激励与考核体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三、关于《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1-2023年度)》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1-2023年度)》
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制定的上述方案符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科改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示范行动”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
展,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超额利
润分享方案(2021-2023年度)》。
独立董事:沈翎、贾小梁、刘明辉
2021 年 7 月 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