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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升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年4月22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1号楼
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6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175,086,5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67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名,代表股份数56,133,31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2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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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6名,代表股份数142,180,72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1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3
名,代表股份数23,227,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5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数32,905,83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67%。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0名,
代表股份数32,905,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67%。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
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75,082,7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7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 表 决 权 的0.0068% ;弃 权 0股,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小 投 资者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75,082,7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78%;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9,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3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 表 决 权 的0.0068% ;弃 权 0股,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小 投 资者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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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175,071,4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14%;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82%;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18,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31%;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0.0257%;弃权7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0012%。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表决:同意175,082,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7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8,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 表 决 权 的0.0080% ;弃 权 0股,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小 投 资者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表决:同意175,082,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22%;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8,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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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的0.0068%;弃权7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0012%。


     6、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表决:同意175,082,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7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8,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 表 决 权 的0.0080% ;弃 权 0股,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小 投 资者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经表决:同意57,644,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99.9922%;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0066%;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12%。关联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8,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0.0068%;弃权7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0012%。


     8、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75,082,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7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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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8,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 表 决 权 的0.0080% ;弃 权 0股,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小 投 资者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75,082,0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9974%;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128,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 表 决 权 的0.0080% ;弃 权 0股,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小 投 资者 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74,029,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99.3965%;反对1,056,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0.6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5,076,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177%;反对1,056,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1.88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沈永熙、李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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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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