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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平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11-23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113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平股
份,证券代码:300074)连续三个交易日(11月21日、11月22日、11月23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等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智汇科技、智付集团与刘晓丹、刘海兰、刘焱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于2018
年11月22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同日,智汇科技与刘焱、刘晓露签署了《三方
协议》。但《和解协议》须待智汇科技向刘晓露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该款项为
智汇科技归还刘晓露的借款)后且于法院确认《和解协议》并在不改变该协议文
义的情况下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之日起生效。因此《和解协
议》、《三方协议》能否正式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智汇科技所持有的
82,686,48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25%),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
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12)。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