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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平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2018-12-10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11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进展概述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平股份”)于2018
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控
股 股 东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被 司 法 冻 结 的 补 充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1807-83 、
201807-84),公司控股股东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
科技”)因与公司原控股股东之刘晓丹、刘海兰、刘焱(以下合称“股权转出方”)
的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出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智汇科技所持 有的
82,686,48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25%),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
结。

     2018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股权转出方起
诉智汇科技及其母公司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付集团”)股权转
让纠纷一案(案号:(2018)粤民初104号)。

     2018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09),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智汇科技反诉
股权转出方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2018)粤民初104号)。

     2018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12),刘晓丹、刘海兰、刘焱与智汇科技、智付
集团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于2018年11月22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同日,刘焱、
刘晓露与智汇科技签署了《三方协议》。《和解协议》、《三方协议》尚未正式
生效。根据约定,上述协议在智汇科技向刘晓露支付人民币贰仟万元
(RMB20,000,000.00)(该款项为智汇科技归还刘晓露的借款)后且于法院确认
《和解协议》并在不改变该协议文义的情况下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调
解书》之日起方才生效。

     2018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股权转让双方的通知,智汇科技已根据约定向刘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晓露支付了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00)(该款项为智汇科技归还刘晓
露的借款)且股权转让双方于2018年11月22日签署的《和解协议》已经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股权转让双方于2018年12月10日对
该《民事调解书》进行了签收。该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案号:(2018)粤民初104号)。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和解协议》、《三方协议》正式生效,智汇科技与股权转让方的股权转让
纠纷已达成和解,这将有利于为公司营造和谐的治理环境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目前,智汇科技所持有的82,686,48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25%),
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案号:(2018)粤民初104号)。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