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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平股份:关于与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11-23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83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平股份”)与厦
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交”)签署了《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
本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
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中
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在短期内不会给公司带来收益,亦不会对 2021 年度
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签署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公司 2019 年 2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
《关于与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广东长实通
信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截止目前尚无新进展;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对外披
露了《公司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司与中信云网有限
公司的相关事项截止目前尚无新进展;公司 2019 年 8 月 20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相
关事项目前尚无新进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公司与厦门公交近期签订了《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华平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同意在厦门地区公交站点
的“智慧城市公交新驿站”项目上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2、本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双方在涉及到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就具体事项另行商洽签订协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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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法定代表人:陈卫文
    注册资本:68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221 号 2 号楼 9-10 层
    经营范围:公共电汽车客运;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
范围内的国有资本;成品油零售(含汽油)(限分支机构经营)。
    厦门公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随着 5G 时代的到来,双方合作可以以领先的流媒体应用方案和大数据平台,
提升候车厅智能化、便民化服务水平,不断的连接社区商业圈、生活圈提供更广
泛、更流畅、更理想的商业支撑服务。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的重点领域推进实施有共识、能见效的合作项目,在合作期内基本实现能涵
盖项目合作、人员交流、信息共享的创新合作体系,形成企业内外双循环联动互
济的开放合作格局,合力推动双方业务发展与服务升级,实现互利共赢。
    (三)合作原则
    1、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双方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签
订相应的业务合同。
    2、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与业务合同及其它合同有不一致或冲突的,以业务合
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3、本协议的甲、乙方包括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双方下属各分、子公司,同时包括不限于与双方控股及关联公司开展
合作。
    4、双方原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方所有。由于项目合作而产生的新增知识产
权原则上由双方共有,具体可遵循“一事一议”原则另行协商。
    5、双方合作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严格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
    (四)合作内容及模式
    合作内容为厦门地区公交站点的“智慧城市公交新驿站”(智慧城市、智慧
物流、智慧零售、自助售卖、便民共享、便民健康服务站等)等开发运营,推进
“智慧城市公交新驿站”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落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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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合作模式为根据合作项目的特点,双方同意共同探索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各
种灵活有效的合作方式和实现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成立联合体或合资公司等形
式共同开发运营合作项目。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暂不涉及具体项目及具体内容的约定,因此
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如
此次合作事项能顺利展开,将为公司带来正面影响,提升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智
慧城市业务的战略布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性文件,
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双方在涉及到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就具体事项另行商洽签订协议,公
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
序号                      名称                          披露时间             实质性进展
                                                                         正在推进,尚未签署
  1    《微小基站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合作协议》         2019 年 2 月 22 日
                                                                         具体的项目合同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正在推进,尚未签署
  2                                                 2019 年 5 月 28 日
       司关于远程医疗平台之合资意向协议书》                              具体的项目合同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正在推进,尚未签署
  3                                                 2019 年 8 月 20 日
       司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的项目合同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
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6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熊模昌先生计划在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
司股份。截至目前,股东熊模昌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结束,其后续的减持行为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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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经双方签署盖章的《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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