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灏)2023-04-28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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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
各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
依据,了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1
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1次,通讯表决出席10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
同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
大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5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
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在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公
司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8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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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12日,本人就公司拟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6、在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
关于拟聘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拟聘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
意见。
8、在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在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上,本人
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在2022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上,本人
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2022年11月30日,本人对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拟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沟通、审议。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并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事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事项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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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通过问询相关人员、审
阅文件、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管理和财务等情况,
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督促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
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相关意见及建议。时刻关注媒体、网络等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如有发现不实报道立即提醒公司进行澄清公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积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充分利用专业优势提供专业意见,独立、公
正、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和公平。
(三)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主动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开展财务工作。
(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
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六、其他工作
(一)2022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2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三)2022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
生。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
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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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任灏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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