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思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2013-09-02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了解被聘任人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基于个人的独立
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周为利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周为利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何元福
赵荣祥
马 骏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