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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瑞思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3-09-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瑞思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颖                    联系电话:057185316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鑫                    联系电话:0571853161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不适用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列席公司董事会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列席公司监事会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现场检查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规定报送
送

                                         经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主要还
                                      存在以下问题或不足之处: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三会会议中对董监高等发言
                                      内容记录较为简单。

                                          已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三会会议记录。

                                          2、内部控制方面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年
况
                                      度董事会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时间不完全符
                                      合内部审计制度规定。(2)公司内审
                                      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但时间是在年度董事会召
                                      开时,时间不完全符合内部审计制度
                                      规定。

                                          已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
                                      按照内审制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提交内审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

    (3)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故未建
立相关制度。

    已提请公司尽快制定高风险投资
专项管理制度。

    3、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在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
未公开前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核
查中,仅通过每个月查看股东名册来
核实相关知情人是否有买卖本公司股
票,且未保留相关核查记录,核查方
式不完备。

    已提请公司今后在重大公告时或
定期向中登公司查询相关知情者的股
票交易情况。

    4、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
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尚未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制
度;公司章程未对提供资金给关联方
使用做出禁止性规定;公司章程未明
确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
资产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责任和追究机制。

    已提请公司尽快建立相关制度并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013年上半年未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已提请公司以后在
1.信息披露                在信息未公开前买卖本公
                          司股票情况进行核查中, 重大公告时或定期向中
                         仅通过每个月查看股东名    登公司查询相关知情者
                         册来核实相关知情人是否
                         有买卖本公司股票,且未    的股票交易情况。
                         保留相关核查记录,核查
                         方式不完备。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
                         每个年度董事会时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时间不完    已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
                         全符合内部审计制度规      作中严格按照内审制度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定。(2)公司内审部向审   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行                       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度内部    提交内审计划和内审工
                         审计工作报告,但时间是    作报告
                         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时
                         间不完全符合内部审计制
                         度规定。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无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的承诺
3.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若公司及
其子公司因 2007 年底至 2009 年底
期间实行劳务派遣而产生补偿或
赔偿责任,或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      是              不适用
的,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全
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
经济责任。
4.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若公司及其
子公司因 200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而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补缴、追缴      是              不适用
或处罚的,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承担
相应的经济责任。

5.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若公司因补
缴 2006 年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
的行为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
                                    是              不适用
追缴滞纳金的,由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
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 颖                 李     鑫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