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中瑞思创 公告编号:2014-002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瑞思创(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收购智利 Comercial GL Group S.A.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瑞思创”)之 全资子公司中瑞思创(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香港”)与智利 Comercial GL Group S.A.原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思创香港决定以自有资金 共计不超过 14,280,000 美元收购智利 Comercial GL Group S.A.(以下简称“GL 公司”)51%股权。 2、如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公司仍可能面临企业整合、智利国家政策和法 律变动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稳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拉美市场,加快对新兴市场的布局,公 司决定与自然人 Gady Levi 先生合作,收购其实际控制的智利 GL 公司 51%股权。 本次收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思创香港作为收购主体。经友好协商,收购价格 以GL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3,500,000美元为议价基础,按8倍市盈率估 值。思创香港以合计不超过14,280,000美元的自有资金,收购由Gady Levi先生 控制的三家智利公司持有的GL公司51%股权。收购价款分四次支付,首期支付 8,925,000美元,后续将根据GL公司2014年至2016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实现情况,合计支付不超过5,355,000美元。思创香港股权受让情况如下: 单位:股 出让方 出让股份 受让方 受让股份 LTM Fondo de Inversión Privado S.A. 2,132 Comercial Invue Limitada 1 思创香港 2,134 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Limitada 1 1 交易主体于2014年1月22日在Claro y Cia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了《股权收购 协议》。 2、2014年1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瑞思创(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收购智利 Comercial GL Group S.A.51%股权的议案》。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GL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瑞思创、思创香港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系Gady Levi先生实际控制的LTM Fondo de Inversión Privado S.A.、Comercial Invue Limitada、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Limitada三 家智利公司,分别持有GL公司76.11%、23.87%、0.02%股权。交易对手方的基本 情况如下: 1、LTM Fondo de Inversión Privado S.A.(以下简称“LTM公司”)成立于2013 年4月10日,是一家依据智利法律成立的私人投资基金,由Administradora LTM S.A.经理人管理,注册资本500,000,000智利比索,注册地圣地亚哥,注册税号 76274418-K,主营业务为从事动产、不动产、股票等方面的投资。 Comercial Invue Limitada和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Limitada是其股东, 持股比例分别为99%和1%。 2、Comercial Invue Limitada(以下简称“Invue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1 日,是一家依据智利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985,000智利比索, 注册地圣地亚哥,注册税号76094482-K,主营业务为提供包括技术支持、售后维 护等销售服务。 Gady Levi先生和Verónica Steiner女士是其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99%和1%。 3、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Limitada(以下简称“Mara公司”)成立于2004 年11月9日,是一家依据智利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15,000智利 比索,注册地圣地亚哥,注册税号76194150-K,主营业务为动产和不动产方面的 投资。 2 Gady Levi先生和Verónica Steiner女士是其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79.4%和 20.6%。 4、Gady Levi先生,阿根廷籍,护照号18654044,现任GL公司执行董事。本 次投资前,Gady Levi先生系GL公司的实际控制人。Gady Levi先生与中瑞思创无 关联关系。 5、交易对方的产权关系图 备注:Gady Levin 先生和 Verónica Steiner 女士为夫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Comercial GL Group S.A.成立于1999年9月20日,是一家依据智利法律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Gady Levi先生,注册资本656,959,610智利比索,注册 地址智利圣地亚哥瑞科雷塔米埔391号,注册税号77375090-4。 GL公司由三家法人股东出资设立,持股情况如下: 占发行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 3 LTM Fondo de Inversion Privado 3,185 76.11 Comercial Invue Limitada 999 23.87 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Limitada 1 0.02 合计 4,185 100 2、股东及持股变化情况 GL公司自2010年3月23日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股东及持股情况共发生四次变 化,具体如下: 总股数 时间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变更缘由 (股) 发行 1000 股,资本 Mr. Gady Levin990 股; 2010 年 3 月 23 日 1000 156,959,610 智利比 Ms. Verónica Steiner10 股 索 Comercial Invue Limitada999 股; 2012 年 4 月 9 日 1000 Ms. Verónica Steiner1 股 Comercial Invue Limitada999 股; 2013 年 3 月 4 日 1000 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Limitada 1 股 LTM Fondo de Inversion Privado 由股东 LTM Fondo 3185 股; de Inversion Privado 2013 年 4 月 10 日 4185 Comercial Invue Limitada999 股; 增资 500,000,000 智 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利比索,新发行 3185 Limitada 1 股 股 3、主营业务 GL公司长期致力于零售业安防和智能管理的技术支持、解决方案服务,代理 销售全球知名EAS、RFID、CCTV等品牌产品,并直接向终端零售业客户提供一体 化的系统解决方案和集成服务的业务模式。经过多年发展,GL公司基本形成了天 线系统、展保、CCTV、保护盒、移动摄像系统、标签、配件等较为全面的产品体 系,建立了一支技术过硬的服务团队,并拥有五项注册商标。GL公司以丰富的技 术应用经验,完善的销售渠道和本地化的快速响应服务体系在零售业树立了良好 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并成功与智利当地及南美洲大部分零售终端,包括 Cencosud等知名零售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市场份额约占智利60%以上。 4、主要财务及经营数据 单位:千智利比索 科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4 资产总额 3,613,982 5,248,388 负债总额 1,720,459 4,105,429 科目 2012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7,134,857 7,140,850 净利润 1,971,751 2,057,59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013年12月31日智利比索兑美元的汇率约为525智 利比索=1美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买方:中瑞思创(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卖方:LTM Fondo de Inversion Privado、Comercial Invue Limitada、Sociedad de Inversiones Mara Limitada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格调整 1、收购价款:双方约定以 GL 公司 2013 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 3,500,000 美 元的 8 倍市盈率作为议价基础,协商确定收购总价为不超过 14,280,000 美元。 2、首期付款:买方首期付款共计8,925,000美元,应于交割日付款至买方指 定账户。其中针对首付款的10%,卖方需开具一张金额为892,500美元的一年期存 单,该存单初始所有人为卖方,被背书人为买方,存单交由买方管理。买方将在 卖方无重大违约的情形下于存单一年期满后将存单再次背书给卖方。 3、额外付款:买方将根据GL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分别于2015年4月30日、2016 年4月30日、2017年4月30日向卖方支付各期款项,每期金额不超过1,785,000美 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二期付款: GL 公司业绩指标 支付金额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美元) (2014 目标净利润 3,900,206 美元) 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 1,785,000 目标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85% 1,785,000*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 目标净利润*85%>实际净利润 0 (2)三期付款: 5 GL 公司业绩指标 支付金额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美元) (2015 目标净利润 4,518,254 美元) 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 1,785,000 目标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85% 1,785,000*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 目标净利润*85%>实际净利润 0 (3)四期付款: GL 公司业绩指标 支付金额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美元) (2016 目标净利润 6,010,047 美元) 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 1,785,000 目标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85% 1,785,000*实际净利润/目标净利润 目标净利润*85%>实际净利润 0 4、最大付款约定: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最大付款金额不超过14,280,000美元。 (三)股权交割地点和时间 股权交割的地点为智利圣地亚哥【Claro y Cia】办公室,时间为交割条件满 足或豁免后2个工作日,或者为买卖双方书面约定的其他地点或时间。 (四)卖方声明与承诺 卖方承诺GL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大于等于3,500,000美元,2013 年末的营运资本大于等于1,800,000美元。双方同意以买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 提供的交割日报表为准。如交割日报表显示GL公司2013年度两项指标中任一指标 低于承诺的最低值,卖方须补足差额。 (五)股权支付 GL公司总计发行股份4,185股普通股,卖方根据协议条款向买方出售2,134 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51%。 (六)不竞争和竞业禁止 双方约定,在交割日后3年内,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Gady Levin先生和 其他各卖方同意,在任何地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买方任何有竞争关系的业 务。但Gady Levin先生和卖方直接或间接收购从事限制业务的任何公开上市公司 少于2%的已发行股份、Gady Levin先生持有哥伦比亚实体50%的权益事项除外。 如发生任何违反前述约定事项,买方无需证明实际损失或受到任何约束,即 有权从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获得临时和永久的对Gady Levin先生和其他卖方前 述违约行为的禁令或其他法律上的救济。 6 (七)法律管辖 根据双方约定,协议根据智利国内法进行解释,并受其全面管辖。双方如发 生争议的,应提交Cámara de Comercio de Santiago A.G.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买卖双方约定,本协议各方承认以英文进行谈判和签署,在各种情况 下均以英文文本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GL公司是一家具有25年历史的零售行业安防和智能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和 销售、技术服务商。经过多年的市场积淀,其在技术服务、市场渠道、品牌知名 度等方面都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并成功与智利当地的知名综合零售商建立 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市场份额约占智利60%以上,是行业龙头企业。 拉美地区是全球重要的新兴市场之一。智利又是整个拉美地区经济发展速度 最快、零售业发展最好的国家。零售业是智利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在 近几年呈现出活跃的发展态势。 中瑞思创主营 EAS、RFID 产品及行业应用方案的开发和服务,拥有较强的技 术研发和制造管理优势,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国内外的有 效并购和行业整合,逐步实现向系统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转型是公司的一项 重要战略。 GL 公司是中瑞思创在拉美市场的重要客户和合作伙伴之一,与公司有着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对本次交易的发展前景均有着美好期望。 2、本次收购的目的 为稳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已具有良好市场基础且有较大发展 潜力的地区逐步实现本地化服务,充分发挥中瑞思创与合作伙伴的优势和协同效 应,进一步稳定和拓展智利及拉美市场,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实施本次收购。 3、存在的风险 (1)整合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对 GL 公司进行渠道和产品等方面的整合。中智之 间的文化差异、地域差异、GL 公司控制权变化对原业务的稳定性、延续性带来 7 的可能影响将导致公司面临业务资源整合效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对此,公司 将加强对 GL 公司的远程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流渠道,对现有和未来的业务 进行通盘安排和部署,力求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更好地为公司业绩增 长做出贡献。 (2)法律风险 智利的金融政策、外汇管制、税法、资金管理等情况与国内有一定的差异, 可能使公司面临当地政策法律监管风险。公司将加强对 GL 公司财务、管理的监 控,并将对其进行内外结合的定期和不定期审计,以降低经营管理的法律风险。 (3)关联交易风险。 GL 公 司 与 Gady Levi 先 生 个 人 投 资 的 合 营 公 司 哥 伦 比 亚 GL Retail Communication S.A.S.有业务往来,2013 年对其销售额约占 GL 公司总收入的 11%。 Gady Levi 先生持有哥伦比亚公司 5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哥伦比亚公司仍可 能在当地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向 GL 公司采购部分产品。公司将根据当地法律规 定,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该等交易的审议程序,包括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并 开展对 GL 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必要时,公司将适时启动对 Gady Levin 先生持有 的哥伦比亚公司 50%股权收购的谈判,以将关联交易的风险降到最低。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对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和未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利用 GL 公司本土市场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优秀的本地技术服务能 力优势,加快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向系统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 转型升级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把握智利零售业快速发展的时机,进一步稳定和发 展智利市场,利用其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新客户拓展步伐,并进而辐 射整个拉美地区,为公司更好地拓展拉美市场打下基础。 (3)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优势以及 GL 公司的技术服 务、终端渠道优势,切实提升本公司产品在拉美终端市场的竞争力,最终实现互 利共赢。 六、备查文件 8 1、《中瑞思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4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