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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瑞思创: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骏)2014-03-26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1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和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本人参加董
事会会议共 8 次,列席股东大会共 2 次,均为亲自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
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认真阅读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3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3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
对《201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2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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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3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
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3 年 8 月 22 日,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3 年 8 月 30 日,本人对《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201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工作。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平时积
极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对需经董事
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13 年度主要履行以
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方面的
会议,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3 年度薪
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上述人员的薪酬发放履行了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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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
无虚假。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13 年度,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
露过程中,与审计注册会计师、公司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并对
审计机构出具的定期报告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同时,本人利用所学专长,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规范提出了合理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了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 年度,本人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3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本人在 2014 年将继续认真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文件,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我 2013 年的工

                                   3
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   骏
                                             2014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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