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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瑞思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2014-04-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瑞思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颖                    联系电话:0571-85316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鑫                    联系电话:0571-8531610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是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
露文件一致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列席公司董事会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列席公司监事会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现场检查3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规定报送


                                           经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主要
                                        还存在以下问题或不足之处: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三会会议中对董监高等发
                                        言内容记录较为简单。

                                            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三会会议记录。

                                            公司根据要求改进了相关工作。

                                            2、内部控制方面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年度董事会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时间不完
                                        全符合内部审计制度规定;(2)公司
                                        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但时间是在年度董
                                        事会召开时,时间不完全符合内部审
                                        计制度规定。

                                            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
                                        按照内审制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提交内审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

                                            公司根据要求改进了相关工作。
    (3)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故未
建立相关制度。

    提请公司尽快制定高风险投资
专项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建立了《高
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

    3、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在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
未公开前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
核查中,仅通过每个月查看股东名册
来核实相关知情人是否有买卖本公
司股票,且未保留相关核查记录,核
查方式不完备。

    提请公司今后在重大公告时或
定期向中登公司查询相关知情者的
股票交易情况。

    公司根据要求改进了相关工作。

    4、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
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尚未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制
度;公司章程未对提供资金给关联方
使用做出禁止性规定;公司章程未明
确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
司资产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责任和追究机制。
                                               提请公司尽快建立相关制度并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建立了《防
                                        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制度》,于 2014 年 3 月修订了《公司
                                        章程》。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发表独立意见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培训1次

(2)培训日期                           2013年12月3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要点提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在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提请公司以后在重大公
                            在信息未公开前买卖本公    告时或定期向中登公司
                            司股票情况进行核查中,
                            仅通过每个月查看股东名    查询相关知情者的股票
                            册来核实相关知情人是否    交易情况。
                            有买卖本公司股票,且未
                                                      公司根据要求改进了相
                            保留相关核查记录,核查
                                                      关工作。
                            方式不完备。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
                            每个年度董事会时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    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作
                            审计工作计划,时间不完    中严格按照内审制度的
                            全符合内部审计制度规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定。(2)公司内审部向审   交内审计划和内审工作
行
                            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度内部    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但时间是    公司根据要求改进了相
                            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时    关工作。
                            间不完全符合内部审计制
                            度规定。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无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无                       无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解决措施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若公司及其子
公司因 2007 年底至 2009 年底期间实行
劳务派遣而产生补偿或赔偿责任,或被
                                           是         不适用
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由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承
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
司因 200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未按规定
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主管
                                           是         不适用
部门责令补缴、追缴或处罚的,由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全体股东按照持
股比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公司全体股东承诺:若公司因补缴
2006 年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追缴滞纳金           是         不适用
的,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全体股
东按照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 颖                    李   鑫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