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思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3-19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中瑞思创 公告编号:2015-017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
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
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
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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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
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
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
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
响如下:
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 的金额影响
的影响说明 影响金额(增加
项目名称
“+”,减少“-”)
对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按《企业会计 其他非流动负债 -649,090.91
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进行
列报。 递延收益 +649,090.91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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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
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执行新会计政策能更加合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及其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监事会同
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瑞思创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中瑞思创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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