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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瑞思创: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19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中瑞思创            公告编号:2015-012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路楠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何元福、马骏、赵荣祥向董事会递交了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1,174,772.71 元,同比增长 15.58%;利润
总 额 101,505,458.68 元 , 同 比 下 降 2.46% ;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7,968,136.51 元,同比下降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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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14 年度实现
净利润 77,968,136.51 元,按 201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 8,362,977.52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1,779,608.84 元,减 2014 年
5 月支付普通股利 83,750,00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 87,634,767.83 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现有总股本 167,5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 8,37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外聘会计
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布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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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一致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路楠先生、张佶先生、商巍先生、蒋士平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蔡在法先生、戴梦华先生、陈耀武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
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行提交股东大会进行
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马骏先生和赵荣祥先生因担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已满六年,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
会委员。董事蓝宗烛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蓝宗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
根据蓝宗烛先生在招股书中的相关承诺,蓝宗烛先生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何元福先生、马骏先生、赵荣祥先生和蓝宗烛先生在任职期间
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及其以前年度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3
披露网站的第 2015-017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的第 2015-019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19 日




                                     4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路楠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曾获“杭州市上城区劳动模范”、“杭州市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等荣誉称号,现
为杭州市上城区第三届政协委员、杭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99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3 月,兼任杭州思特利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
兼任杭州中瑞思创物流有限公司监事;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3 月,供职于杭
州中瑞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
    路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250,000 股,持有公司股东杭州博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59.02%的股权,其中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218,750 股。目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张佶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1
月至2008年7月,历任杭州中瑞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心经理;2008年8月至
2009年3月,历任杭州中瑞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今,任公司
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兼任EAS事业部总经理。
    张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商巍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2003 年 11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杭州中瑞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
2008 年 8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杭州中瑞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200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兼任 RFID 事业部总经理。
    商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44,2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5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蒋士平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4 年
12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杭州中瑞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新产品
转化小组组长;2009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生产技术总监。
    蒋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在法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3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历任浙江水利厅综合经营公司会计、经理助理、主办会计,1998 年 1
月至 2005 年 8 月,历任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5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兼所长。现兼任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截止目前,蔡在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戴梦华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诉讼法
学研究生学历,国际房地产理学硕士学位,一级律师。1986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 年 1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北京市凯源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
人。
    截止目前,戴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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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陈耀武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教授,浙江省特级专家,
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1988 年 9 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系
讲师、副教授、教授、求是特聘教授。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研究成果获得 2010 年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得 2008 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 2012
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截止目前,陈耀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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