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瑞思创: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3-19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瑞思创”)《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
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按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在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询问公司管理层、相关财务人员后,我
们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劵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1
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在管理各
个流程、重大事项、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能够对编制
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
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有效保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
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何元福   赵荣祥   马骏
                                                    2015 年 3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