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思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03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中瑞思创 公告编号:2015-056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6 月 1 日以
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因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洁女士出差在外,
特委托监事寿瑾华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半数以上的监事推选的监事代表
寿瑾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
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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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易方达工商银行
中瑞思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方振淳,共 3 名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5 年 6 月 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价格为 50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00,000 股(含 12,000,000 股),具
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 20,000
易方达工商银行中瑞思创定增 1
2 400 20,000
号资产管理计划
3 方振淳 400 20,000
2
合计 1,200 60,0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孳生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参与本次认购所获股份及孳生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支付收购医惠科技剩余
1 43,879.00 43,879.00
30.8583%股权转让款
2 补充流动资金 16,121.00 16,121.00
合计 60,000.00 6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
部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
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分
享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逐项表决批准,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委托人”)与公司控股股东路楠先生(“受托
人”)签署《委托投票协议书》,就其本次认购所获股份及其孳生股份不可撤销地
委托路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该等股份相关委托投票权的行使,自 2016 年 1
月 31 日后且路楠先生所持中瑞思创全部表决权股份(包含委托人委托表决权和/
或其他拟委托投票权,如有)合计低于 30%时开始实施,期间委托人将就上市公
司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路楠先生保持相同意见。尽管该等发行对象
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鉴于发行对象将其本次认购的股份相关投票
权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委托路楠先生行使,公司仍基于谨慎原则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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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关联交易并履行回避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等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的议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
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据此,公司就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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