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中瑞思创 公告编号:2015-080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涉及变更或增加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3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7 月 2 日至 2015 年 7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 日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8 号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路楠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8 人,代表股份 69,203,8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157%。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持有股份 67,120,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21%;参加网络投票的 1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人,持有股份 2,083,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6%。 出席本次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36 人,持有股份 8,735,11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2150%。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 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议案 2.1-2.10 共 10 项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2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3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3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4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5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 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 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6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9,20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 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 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等 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 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 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8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9,203,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734,318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中瑞思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9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