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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5-28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16-034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7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7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8 号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张佶先生
    鉴于公司董事长路楠先生和副董事长章笠中先生因工作原因,均委托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的董事张佶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人,代表股份 193,665,289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6.25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1
人,持有股份 177,553,52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2.40 %(因关联股东路楠
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合计
98,021,875 股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股份 16,111,76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85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23 人,持有
股份 31,469,07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52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
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95,636,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 0 股。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462,07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
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95,636,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 0 股。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462,07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
                                     2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
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95,636,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 0 股。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462,07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路楠先生及其控股的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股
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95,636,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 0 股。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462,07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思创医惠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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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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