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和审慎研究,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上扬无线射频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子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 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该项担保事项 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 独立董事:蔡在法 张立民 严义 林伟 2016年10月26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