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01-05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8133 号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思创医惠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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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创医惠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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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9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75,18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9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99,999,960.70 元,坐扣
承销费和保荐费(含税)8,999,999.4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90,999,961.29 元,已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扣
除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部分含税)3,273,584.9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587,726,376.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8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用于支付收购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30.8583%股权转让款 43,879 万元以及用于公
司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支付收购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30.8583%股
1 43,879.00
权转让款
2 补充流动资金 16,121.00
合计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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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43,879 万元,均系支付收购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剩余 30.8583%股权转让款。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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