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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8-10-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2016 年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
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信息披露
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合
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银行借款、境外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
算等过程中外币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与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
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
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
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买卖、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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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4 亿人民币。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
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
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
险,主要包括: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
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
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造成损
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
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
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


                                     2
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
制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保密、内
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
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
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
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
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
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
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


                                      3
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
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八、公司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
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4 亿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
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
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
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确定了合理的会计核算
原则,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4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制订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
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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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楼   瑜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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