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
创医惠”)《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和子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智慧医疗业务的发展、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
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
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确定了合理的会计核算原则,
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蔡在法 张立民 严义
2018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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