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3-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与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签署了《思创医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思创
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
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
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财通证券签署保荐协议
之日起,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财通
证券承接。

    财通证券作为思创医惠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
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
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
括: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公司一贯坚持“思想创造价值”为核心理念,在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规
范制度,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向员工传达公司的价值观念和经营原则。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
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形
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注重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员工参与职称考试等。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
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
长1名,独立董事3名。此外,公司还设立了监事会、内审部等机构,建立了有效
的监督机制。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内部、
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
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
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
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公司坚持“创新为源、诚信为本、


                                     2
市场为先”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
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
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
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部门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
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
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
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
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
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
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公司岗位责任明确,任职条件清晰,确保全部任职
人员具有相应的胜任能力,确保各岗位人员不会因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而发生失误
和差错。另外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展开多
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互联物联、改变生活”的长远战略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
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给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
估过程,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
普遍影响的变化。在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对可能出现的监管和经营
环境的变化、新员工的加入、新信息系统的使用或对原系统进行升级、业务快速
发展、新技术、新会计准则等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和评估,并及
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3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及时有效地向管理层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统,包括相关
的内部和外部信息。公司建立了信息化系统,以信息化促进企业向现代化发展。
畅通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员工能及时取得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
程中所需信息,并交换这些信息,提高了管理层的决策和反应速度。同时,与客
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公司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
够及时地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4、控制活动

    为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
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
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
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
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
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
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
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制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
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
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
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
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门,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
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付款、投资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考核。

                                  4
    (6)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
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作了较多
的工作。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
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
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
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
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
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公司已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
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
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财政部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
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等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
管并用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因此,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
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
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
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
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3、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
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
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


                                   5
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4、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基本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
各项基础工作、明确费用的开支标准和范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核制度,但尚
未建立完善的全面预算控制制度。公司在成本费用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
洞。

    5、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
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对岗位设置与分工、销售与收款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销售和回
款控制、销售审核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6、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了
各层次固定资产的采购权限,并制定了较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报告程
序。公司在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漏洞。

    7、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按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
次的权力机构决策,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
的行为。

    8、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
外担保业务应进行风险评估,规定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的具体流程
和日常管理,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9、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内审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
部审计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使用等
方面实施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审计
或审计程序,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10、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实行控
制管理,将子公司及分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等纳入


                                   6
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各职能部门应依照《子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
公司及分公司进行管理、指导及监督。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收入总额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收入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收入总额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收入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
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7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8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
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
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戴中伟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30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