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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创
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思创医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1,390,132 股,发行价格为 11.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72,999,971.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597,169.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65,402,802.2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天健验〔2019〕3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               57,623.00                 57,000.00
 2      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                   10,192.00                 1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72,815.00                 72,000.00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65,402,802.27 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72,000.00 万元,根据《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
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   调整后实际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项目          57,623.00        57,000.00        42,540.28

 2      医疗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              10,192.00        10,000.00         9,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72,815.00         72,000.00        56,540.28

     注:上述金额如和实际金额不符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结果。

       截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在 银 行 专 户 的 存 储 余 额 为
238,374.758.33 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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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截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9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
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
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
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
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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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超过 12 个月。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 1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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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并将公司实际情况与《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监管要
求进行核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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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马齐玮                       徐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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