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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章笠中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
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
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
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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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回购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下限 15,000 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 1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1,36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7%;按回购金额上限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总额为 2,727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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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
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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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
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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