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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2-28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以
下简称“农行滨江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医惠科技为公司与农行
滨江支行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医惠科技的董事会及股东决议通
过,无需提交至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1 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1418-25 号(上城科技经济园)
    4、法定代表人:章笠中
    5、注册资本:866,129,866 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塑胶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
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塑胶产品、电子产品、五
金产品的开发及销售,货物进出口,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社会公共安全
设备及器材的制造,房屋、设备租赁,医疗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洗衣服务,纺织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消毒用品(不含
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担保人关系:医惠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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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8,253.64          472,232.19
        负债总额                      240,710.72          172,36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4,504.12          294,591.09
         净资产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6,457.46          147,126.47
        利润总额                       6,301.97            12,52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585.03            10,489.36
         净利润
   注:上述财务指标为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2、债务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
证期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
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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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履行期限达成展
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
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
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2%。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医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决议。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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