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
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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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监事会对董
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5、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8、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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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
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
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2、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
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2022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发挥产业
协同,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6,7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73%,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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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余额为 3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7%。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对外
担保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
规则、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组织架构,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作了明
确合理地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履行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
部控制的独立审计与监督等职责。针对 2021 年审计报告中的保留事项,公司努
力克服市场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了设备采购,集中力量销售库存商品。公司发
布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
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
续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
提高监督水平,同时结合《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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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发展。
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保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督促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
公司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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