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及有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授权择机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择机出售博汇科技股票资产,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 资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减持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任军 龙彧 顾奋玲 2023 年 4 月 1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