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0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恒
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根据当前市场等环境变化所导致的可行性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所做出的
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
构。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该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汪军民、刘登清、杨文川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