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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2018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19-022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本次资产核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
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
收款、各类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充分的评估与分
析。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
关资产进行核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关联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核销金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应收账款          1,385.84            519.78            866.06

 2        预付账款           407.18                0.00           407.18

 3       其他应收款         1,123.61            290.18            833.43

         合计               2,916.63            809.96           2,106.67


       核销原因:公司 2018 年全面清理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务,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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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查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务涉及的往来和资产工作,通过对账、函证、律
师函等多种手段对相应客户拖欠的货款、押金进行催收,但部分款项仍无法收回,
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因此,公司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2、预收账款、应付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核销金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预收账款                26.87                   0        26.87

  2            应付账款               163.61                   0       163.61

           合计                       190.48                   0       190.48


       核销原因:公司 2018 年全面清理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务,全面开展
清查该类业务涉及的往来和资产工作,通过与客户联系对账、函证,有部分款项
确认无须支付。因此,公司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3、存货核销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核销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               存货                943.34               522         421.34

           合计                       943.34               522         421.34


       核销原因:由于 2018 年公司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业务清退,经对账、盘点、
清尾销售后确认为残缺、呆滞库存,已无法继续销售,以上存货已无使用价值。
因此,公司对上述存货全额计提了减值损失。
       4、固定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核销金额         已计提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       固定资产         1,472.52                  1,026.57           445.95

        合计              1,472.52                  1,026.57           445.95


       核销原因:由于 2018 年公司全面清退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务,该业
务对应的固定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予以报废核销。
       5、无形资产核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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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核销金额   已计提累计摊销与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       无形资产       3,140.95           2,116.98           1,023.97

        合计            3,140.95           2,116.98           1,023.97


       核销原因:由于 2018 年公司全面清退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业务,该业
务对应的无形资产已不满足现阶段业务的使用要求,无继续使用价值。因此,公
司对该部分无形资产予以报废核销。

       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的核销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利润
总额 2,106.67 万元,本次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的核销预计将增加公司 2018 年利
润总额 190.48 万元,本次存货核销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利润 421.34 万元,本
次固定资产核销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利润 445.95 万元,本次无形资产核销预
计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利润 1,023.97 万元,上述资产核销共计减少公司 2018 年利
润总额 3,807.45 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确认。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
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
单位和关联人,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清收,公司财
务部门对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
人进行追踪,一旦发现存在偿还的可能将立即追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
充分,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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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真实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资产进行核销。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
则和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上述资产予以核销。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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