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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046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16日,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
亿元(不包含已实施担保)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恒信东方儿童(广州)文化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花开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恒信东方(武汉)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中科盘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0.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北京恒信彩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
担保额度,为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0.5亿元的担保额
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
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合同》,办理商业保理融资额度,保理有效期为12
个月,公司与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对本次保理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梦幻”)
    (1)公司名称: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04月17日
    (3)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号3幢一层102
    (4)法定代表人:王冰
    (5)注册资本:7,8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技术推广服务;电脑动画设计;组织文化艺术
交流;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图文设计;提供点子、创意服务;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出租办公用房;出
租商业用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五
金交电、工艺品、文化用品;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
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
年3月31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
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东方梦幻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9,881.35               83,628.20


                                     2
      负债总额                 46,849.49                50,138.44

     所有者权益                33,031.86                33,489.76

       项   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营业收入                   693.09                  5,913.49

      利润总额                  -464.28                 -6,754.74

       净利润                   -464.28                 -6,373.96


    2、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梦幻北京”)
    (1)公司名称: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3日
    (3)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号15幢101
    (4)法定代表人:向慧敏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甲级”资质有效期至2020年4月16日);规划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
咨询、工程咨询(中介除外);销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梦幻持有其51%的股权,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东方梦幻北京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716.95                 8,185.50

     负债总额                   6,555.01                 8,976.05

    所有者权益                  -838.06                  -790.55

      项    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3
     营业收入                   3,393.91               5,655.27

     利润总额                    -66.63                -1,208.97

      净利润                     -66.63                -1303.73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梦幻(北京)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保证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92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不超过人
民币 2,692 万元、保理本金、保理利息、手续费、保证金、迟延违约金、损失赔
偿金、违约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
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
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手续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
公证费、认证费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法院判决认定债务人或相关保证人需要向债
权人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年。

    五、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
被担保的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运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其财务负
责人为公司委派,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由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
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
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
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4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
保的情形。公司子公司累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000 万元,公司累计提供对外担保的余额为 9,442 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3,44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6%,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23%。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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