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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20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05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8 月 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1
    ( 2 )网络投 票:公司 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 和 互联网 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
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孟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陈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戴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 1 采用累计投票方式,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提案 2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
大会选举。




                                      2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孟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陈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戴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恒信东方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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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牛顿办公区北区 11 层        邮编:100097
    电话:010-88846823      传真:010-88846699
    3、登记时间
    2021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4、注意事项
    本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
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
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4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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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81     投票简称:恒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或名称)
                                          (或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加(法人股东是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7
附件三: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孟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陈玉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戴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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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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