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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1-098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因个人资
金需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3%)。
    公司近日收到陈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0,000股,已完成上
述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2021 年 9 月 13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2.39        660,000      0.13
   陈伟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合    计                  -                      -        660,000      0.1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40,000         0.51%        1,980,000      0.38%
   陈伟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0,000         0.38%        1,980,000      0.38%


                                             1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0,000   0.13%              0        0
    注:1、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陈伟女士的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陈伟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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